從法國看酒類國際貿易
目前全世界還受限於政府管控酒精飲料進口的國家有加拿大、瑞典、挪威和芬蘭,台灣也早在十年前(民國91年)就開放自由進口酒類飲料。雖然說是政府控管,但還是有相當程度的自由,政府授權給幾家仲介接洽進口酒類事宜,全權授權這些有政府背景的仲介商接洽進口事務。由於有政府的財務背景,世界各地都很願意和這些國家有貿易往來,因為不可能有呆帳的問題。雖然是獨占制度,不同國家間的獨佔市場仍有文化間的不同,例如在加拿大這裡的獨佔比較自由,市場自由競爭的制度實施的比較徹底,所以若要進入加拿大市場使用一些商場走後門的小伎倆通常是行得通的,但是在歐陸國家這種擁有嚴格法條背景的國家,人民性格正直、行事小心謹慎,通常就行不通了。曾經一位北歐的政府官員收賄,只指定和某一家仲介商合作,被抓包之後依舊免不了牢獄之災。
如果你來過北歐,你會發現街上許多路牌不是寫著禁止進入,而是寫著請勿在公共場合喝酒,在瑞典,人民沒有權利在公開場合露出酒瓶,所以在許多酒的販售點消費者沒有權力觸碰到瓶身,往往都是透過目錄與照片後向店員點構想要購買的酒款,接著店員會到倉庫拿出你指定購買的酒,然後小心翼翼地用報紙將酒瓶包起來再轉交給顧客,如果在路上忍不住地把報紙撕開了後果是甚麼呢?聽老師說可能會直接進監獄。
在美國,所有的酒類都必須透過大型的批發商才能進入下游的商店與市場(Three tiers system),因為這些大型批發商相當獨裁又好財,所以許多人稱之土匪或是黑手黨。這些批發商為什麼有權利壟斷整個美國的酒類運輸系統呢?因為這是一種職業,需要得到政府的合法執照才能經營,才有運輸酒的權利與專利,而美國進口商往往都因為這一層運輸通路的同業壟斷而被制價制的死死的,由於運輸同業間會講好固定的送貨價格,若某方突然價降價則另一家運輸公司可能就會來搞鬼了。
在歐盟區,所有會員國皆有權利自行向其他盟國的釀酒商進口酒,沒有最小單位限制,也就是說如果我今天住在比利時,想要直接向法國波爾多的某某酒莊叫貨送到家門口是沒有問題的!只需要多付進口稅(TVA+Acciss)即可,Acciss是一種商品進入稅,在法國平均來說每一百公升徵收3歐,在英國則每一公升徵收五歐,可見稅收制度因國家有極大的不同。
在國際貿易條款方面,葡萄酒的進出口貿易條款和付款方式幾乎和一般國貿方法相同,不過在保險的認定上面就有極大的不同。一般貨物若保全險幾乎所有大難小難都可以擔保,但是在葡萄酒的貿易中有兩項是保險公司不負責的,一項是品質的保證,另外一項則是失竊。品質是葡萄酒的命脈與精隨,也是最難以捉摸與維持,以及相當主觀的一項商品,如果每一家進口商收到貨物第一時間反應都是東西不夠好,酒質不是他指定的,那可能所有的生意都會進行不下去吧?況且在長時間的長途運輸過程中難以預料和空氣溫度、溼度和震度,我相信所有的酒在運輸之後都不是他原來的樣貌了。不過對進口商來說,有時候這也是相當好的付款拖延戰術之一!在中國大陸,所有的酒標在入關之前都需要貼上中文酒標才能進入,意思就是說所有的酒都會在港口被一箱箱打開,貼上中文標籤後才能過關,在住過程中很可能有好幾箱酒就被摸走了,如果又指定要做內容物檢驗,挑幾瓶上萬名酒驗一驗我想大概就差不多被喝光了,心痛的進口商也只能看著名酒被一瓶瓶打開。不果這種事情全世界都發生過,法國老師自己舉例曾經在取貨時打開貨櫃結果中間一柱是空心的!這下子要追朔到哪裡去呢?
與其失竊,不如船沉一沉貨物還有的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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